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6月9日上午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男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对此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经批评教育,36岁,
山西警方提示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公民上网,同时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不恶意造谣、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不轻信传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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